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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4集团化办学的相关文件及资料

2018年02月28日 16:36:12 访问量:447

关于组织申报“十三五”期间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

紧急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中高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精神,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更加坚实人才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实施“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现将三部委《关于编报“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十三五”期间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保障工程和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建设方案的紧急通知》(晋发改科教函[2015]1003号要求,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全省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教育厅公布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资质的管理三星级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在原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规划(二期)项目学校范围内遴选。项目遴选条件严格按照三部委文件要求执行

申报项目中有土建内容的,须提供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提供建设规划批准文件或具备建设规划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各市教育局接到通知后,通知有关县教育局,并速与本市发改部门对接协商推荐项目学校,确定配套资金额度。每市推荐中职项目学校数不超过5所,高职学校必须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各市教育局负责组织项目学校填写相关表格和学校单行材料(附件2、3,项目学校请按优先次序排列)。1月10日前教育局发改委将推荐项目学校名单、项目学校材料以正式文件联衔上报省教育厅职教处。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sxs****@163.com

三、省直中高等职业学校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加注意见后,务于1月10日前将相关表格和学校单行材料以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职教处。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sxs****@163.com

四、省教育厅与省发改委将根据三部委要求,对各市推荐项目学校和省直申报项目学校进行评审遴选,确定我省项目学校。

 

附件:1. 三部委《关于编报“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2. ××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规划建设项目学校基本情况表(中高等职业学校,样式)

3:××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规划项目建设方案(样式)

 

 

 

 

 

 

山西省教育厅

2016年1月5日


附件2:

忻州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规划建设项目推荐学校基本情况表(中高等职业学校)

 

 

 

 

 

 

 

 

                   单位:万元

 

序号

备选项目名称

学校基本情况

备注

学校
机构代码

学校类型
(城市
/农村)

学校类型
(公办
/民办)

是否纳入
中职二期规划(是/否)

校舍面积
(平方米)

占地面积(亩)

全日制在校生数

双师型教师占比

年培训人次

近三年评价就业率(%)

实训开出率(%)

 

××市(××所)

 

 

 

 

 

 

 

 

 

 

 

 

1

五台县职业中学

40716057-5

农村

公办

33650

100

1608

30.6%

2134

97.8

96

 

 

 

 

 

 

 

 

 

 

 

 

 

 

 

 

 

 

 

 

 

 

 

 

 

 

 

 

 

 

 

 

 

 

 

 

 

 

 

 

 

 

 

 

 

 

 

 

 

 

 

 

 

 

 

 

 

 

 

 

 

 

 

 

 

 

 

 

 

 

 

 

 

 

 

 

 

 

 

 

 

 

 

 

 

 

 

 

 

 

 

 

 

 

 

 

 

 

 

 

 

 

 

 

 

 

 

 

 

 

 

 

 

附件3:

忻州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规划建设推荐项目建设方案

 

 

 

 

 

 

                   单位:万元

序号

备选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

预计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量   

预计总投资

预计增加在校生数(人)

预期建设效益

备注

建设规模                   (平方米)    

购置设备                 (台套件)

 

××市(××个)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3个)

 

 

 

 

 

 

 

1

五台县职业中学数控技术应用实训基地项目

改扩建

1740

126

977

100

满足教学需求

 

2

五台县职业中学平面媒体印刷技术实训基地设备项目

改扩建

180

75

1042

50

满足教学需求

 

3

五台县职业中学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实训基地设备项目

改扩建

840

320

127.6

50

满足教学需求

 

高职院校建设项目(XX个)

 

 

 

 

 

 

 

1

××学校××项目

 

 

 

 

 

 

 

2

××学校××项目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

 

信息索引:

360A07-06-2015-0075-1

生成日期:

2015-07-02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职成[2015]4号

信息类别: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信息公开_部文

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

教职成[20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现就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

  1.深刻理解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地位。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和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职业教育必须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服务国家战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实践证明,开展集团化办学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的重大举措;是提升治理能力,完善职业院校治理结构,健全政府职业教育科学决策机制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的重要载体;是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同步推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要把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作为重要方向。

  2.准确把握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面临的形势。近年来,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在各地得到快速发展,态势良好,形成了一批有特色、成规模、效果明显、影响广泛的职业教育集团,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育人、合作发展上的优势逐步显现。同时也要看到,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基础还比较薄弱,行业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成员合作关系不紧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健全、支持与保障政策不完善,集团化办学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中的重要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和参与,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3.明确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要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引领,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作用,本着加入自愿、退出自由、育人为本、依法办学的原则,鼓励国内外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加入职业教育集团,探索多种形式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创新集团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全面增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活力和服务能力。

  ——扩大职业教育集团覆盖面。到2020年,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参与率进一步提高,规模以上企业参与集团化办学达到一定比例,初步建成300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一批中央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职业教育集团,教育链与产业链融合的局面基本形成。

  ——健全职业教育集团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集团内部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提升内部聚集能力,促进集团成员的深度合作和协同发展。探索集团内部产权制度改革和利益共享机制建设,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试点。

  ——提升职业教育集团服务能力。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技能人才终身发展需求,大力发展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职业教育集团,大幅提升集团的人才培养水平、经济贡献份额和协同发展能力。

  ——优化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环境。强化省级统筹和部门协调配合,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政策,在校企合作、招生就业、对口支援、经费投入、国际合作等方面予以倾斜,形成深入开展集团化办学的良好环境。

  二、加快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现形式

  4.积极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发挥政府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政策保障和监督管理作用。支持示范、骨干职业院校,围绕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特点,牵头组建面向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区域型职业教育集团。支持行业部门、中央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围绕行业人才需求,牵头组建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支持地方之间、行业之间的合作,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复合型职业教育集团。积极吸收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集团,不断增强职业教育集团的整体实力。

  5.规范完善职业教育集团治理结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集团的组建、变更、撤销、管理,明确具体工作程序,开展分类指导。中央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可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职业教育集团应建立联席会、理事会或董事会等,健全工作章程、管理制度、工作程序,设立秘书处等内部工作和协调机构,完善决策、执行、协商、投入、考核、监督等日常工作机制。鼓励集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探索集团通过土地、房舍、资产、资本、设备、技术等使用权租赁、托管、转让等形式登记企业法人。

  6.建立健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职业教育集团要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有机衔接、高效运转的运行机制。要健全民主决策和成员单位动态调整机制,保障职业教育集团可持续发展。要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建设以相关各方“利益链”为纽带,集生产、教学和研发等功能于一体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和技术创新平台,促进校企双赢发展。要强化校校合作、贯通培养,鼓励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广泛开展职业培训,促进人才成长“立交桥”建设。要强化区域合作、城乡一体,支持优质职业教育集团开展跨区域服务,深化招生就业、专业建设、课程开发、资源共享、学校管理等合作,促进区域间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三、全面提升职业教育集团的综合服务能力

  7.提升职业教育集团服务发展方式转变的能力。职业教育集团要服务发展方式转变,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开发与技术进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充分发挥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中行业企业的作用,推进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评价模式改革,促进产业链、岗位链、教学链深度融合。建立健全专业设置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结构、规格和质量的要求。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支持职业教育集团“走出去”,加强与跨国企业、国(境)外院校合作,提升我国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和产业国际竞争力。

  8.提升职业教育集团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的能力。职业教育集团要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成员学校的专业布局和培养结构,为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发展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提供人才支撑。鼓励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围绕区域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明确职业教育集团办学定位,重点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服务民族文化传承创新、推动贫困家庭脱贫致富。要整合集团各类资源,充分发挥优质资源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实现以城带乡、以强带弱、优势互补,推动职业院校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

  9.提升职业教育集团服务促进就业创业的能力。职业教育集团成员要共享招生、就业信息,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广泛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等,不断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创业能力和就业质量。面向职业教育集团内部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提升企业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面向未就业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剩余劳动力、退役士兵、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就业、再就业和创业能力。

  10.提升职业教育集团服务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能力。职业教育集团要探索适合产业发展的人才培养途径,合理定位、协调发展、办出特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拓宽学生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以健全课程衔接体系为重点,推动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布局、课程体系、教育教学过程、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的衔接。率先落实“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为集团成员学校的学生接受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机会。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为集团成员企业员工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机会,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四、不断强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保障机制

  11.加强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集团化办学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规划。完善工作机制和评价标准,加强对集团化办学的统筹、协调、督导和管理。应将集团化办学情况纳入职业教育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发布年度发展报告,宣传成绩突出的优秀案例。

  12.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政策。各地对职业教育集团开展体制机制改革、招生招工一体化、培养模式创新等探索实践,要优先给予政策支持。要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要落实好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支持集团内企业成员单位参与职业教育发展。

13.加大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投入。各地要多渠道加大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发展。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具备教学、生产、培训等功能的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和仿真实训系统,建设就业、用工、招生、师资、图书、技术、管理等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产学研一体化研发中心和共享型教学团队,提高集团内涵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


五台县职业中学校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加快我校职业教育均衡化进程,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资源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阜平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会议精神,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精准扶贫和区域协作发展相结合,坚持精准扶贫与集团化职业教育相结合.以促进职业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创新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为动力,合理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在三省六市五部委燕太片区33个贫困县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缩小职业教育差距,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资源需求,通过理念、资源、方法、成果、品牌的共享,全面推进五台职业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协调,将若干个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发展水平处于不同层次的学校组建为“教育集团”,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实现全市优质教育资源区域内均衡覆盖,教育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优质教育资源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三、基本原则

1.以“优”带“潜”原则。以优质学校为龙头,组建教育集团,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其他学校共同发展。

2.区域就近组合原则。将地理位置相邻的职业学校组建成教育集团,有效遏制临近学校在区域内争夺生源,方便集团内教师开展交流、教学研讨、学生互动等活动。

3.统一模式原则。根据集团内各学校的实际情况,采取统一的“协作型”集团化办学模式,有效推进所有成员校均衡发展、优质发展。

四、建立模式

建立“协作型”教育集团。采取“优质学校+潜力学校”的“1+X”组建方式,即每个集团由1所优质学校牵头,若干所潜力学校参与组建。教育集团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集团内各成员学校法人代表不变、管理体制不变、经济独立核算不变、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原则上保持人、财、物管理独立。集团内学校之间实行管理互通、领导流动、师资共享、研训联动、质量共进、文化共建、项目合作、捆绑考核“八大行动”。

五、实施要求

1.完善制度体系。

主动探索适合集团化办学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机制和环节,建立以共同进步为中心、以制度体系为框架、以规范程序为纽带的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提高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水平。各教育集团牵头学校负责制定本教育集团章程,明确集团的宗旨、目标、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及各成员校的权利和义务等。同时,根据章程统一制订好集团内年度工作计划、3年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等规章制度,确保集团运转有章可循。

2.优化师资队伍。

积极探索教育集团内领导和教师交流模式,根据办学需要推进教师(含中层干部)交流,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区域内各校各学科骨干教师比例逐步趋于均衡,集团内每年参加交流的教师(含中层干部)比例原则上不少于集团内教师总数的5%,牵头学校每学年至少安排1~2名教师到帮扶学校支教。建立统一教师培训培养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学科教学的实际需要,每学年至少安排4次集团内各学科骨干教师集中送教活动。

3.实行交流互动。

教育集团要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成员校之间的教育资源整合,实现集团内部课程、名师、德育、校外活动基地等教育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教育集团每学年组织调研、指导、送教、评估考核等活动不少于10次。除送教活动外,教育集团内校际之间每学年开展教研活动不少于6次,面向学生的各类协作活动每学年不少于4次。各教育集团之间也要根据实际情况“互帮共进”,进一步推进城乡学校交流互动。

4.打造教育品牌。

坚持品牌引领,牵头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率先打造品牌学校,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其他学校不断进步。各教育集团要注重优质学校文化在集团内部的培植和发展,大力塑造教育集团的文化品牌,从办学理念、校园文化上形成集团的特色。同时推动学校个性发展,努力形成“一校一品”格局。

六、强化措施

1.加强领导。

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教科中心、教师管理中心、基础教育股、人事股等股室参与,统一负责全市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的领导、规划、协调、组织和实施。各教育集团成立理事会,负责制定教育集团工作计划,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阶段性地考评成员校的工作效率与效益,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意见与措施。集团理事会理事长由牵头学校校长担任,负责组织、指导集团内其他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集团其他成员学校校长担任副理事长,在集团统一章程下,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日常管理工作。集团理事长对集团的正常运行负总责,副理事长负直接责任。各督学责任区负责监督辖区内教育集团工作的正常运行情况。

2.保障经费。

市教育局将加大对各教育集团在信息化装备、教科研、课堂教学改革、小班化教学、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同时,根据教育集团的办学规模、活动情况、办学成效等因素,拨付一定的活动经费,确保集团化办学正常运作。对为教育集团建设与管理做出较大贡献的集团牵头学校校长、各督学责任区组长和在教育教学质量上做出较大贡献的集团内交流教师等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3.强化考核。

建立教育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制度,制订完善教育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标准和实施方案。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成立考核小组,每学年末对各个教育集团从规章制度、计划的制订与实施、教师交流与发展、协作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既作为集团及牵头学校校长、各督学责任区的奖励依据,又纳入学校教育工作年终考核和校长、教师年终绩效考核以及督学责任区考核。各教育集团对参与交流的教师在经济待遇和评先评优上也应给予政策倾斜。

4.严肃纪律。

实行集团化办学,是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参与交流的教师,要服从大局,服从管理,自觉到调整后的教育岗位上工作。对符合交流条件、无正当理由拒绝参与交流的教师,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在教育集团组建及运转过程中违背组织原则,有损教育和教师形象的人和事,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5.创设氛围。

全市教育系统要充分认识实施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把广大教职工思想统一到省、市、政府关于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上来。要通过举办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和现场会,及时总结和推广集团化办学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集团化办学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支持集团化办学的良好环境,促进濮阳教育在更高起点上取得新成就。

七、实施步骤

1.建立机构(2017年11月22日~30日)。各教育集团成立理事会,由牵头学校校长担任理事长,集团其他成员学校校长担任副理事长,各督学责任区组长担任监事长,责任督学担任监事。理事会直接负责集团内章程的制定,推动集团成员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2.宣传动员(2017年12月1日~15日)。各教育集团、各学校要召开教职工动员会,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同时,利用橱窗、墙报、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积极参与集团化办学的良好环境。

3.建章立制(2018年1月3日~1月15日)。各教育集团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集团统一章程下制定3年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以及考核、培训、交流、教研活动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4.实施推进(2018年3月起)。各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在统一制定的章程下,认真遵守集团内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日常管理,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努力推进集团化办学取得新成效。

编辑: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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