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职业中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内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职业首先教育,塑造我校教师良好的形象,根据《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师行为十倡导,十不准》的要求,明确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内容如下:
1、认真学习领会《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等的精神实质,关爱学生,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得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能训斥、羞辱学生家长,不能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或交办私事。
3、严格执行收费制度,不得乱办班、乱收费、乱补课,不准在家庭招收任何形式的补习生、特长生。
4、不准向学生推销书籍、教辅资料、音像制品或其它物品。
5、严肃考纪考风,端正教风学风,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6、教学主要认真备课、辅导、批阅作业,力求创新,积极参加新课改,深入开展教研活动,不能敷衍塞责,不准擅自调课,停课和缺课。
7、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法律意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杜绝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8、严肃纪律,洒后不准上课,上课时不准抽烟或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
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满意的教师。
9、不准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等不健康活动。
10、坚决杜绝教职工性犯罪伤害学生的违法案件的发生,对道德败坏、猥亵奸污学生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严惩不贷。
11、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师德师风情况的监督和评议。
12、严禁教职工把异性学生带入寝室或其它偏僻地方,或单独滞留办公室、教室及其它场所。
13、教师上班时间应着装整洁、严谨。男教师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教室;女教师不得穿吊带裙、超短裙、怪型裙、浓装艳抹以及其它奇装异服进入教室。
14、教职工对学生负有保护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法制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御不法侵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5、学校将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按《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测评标准(试行)》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同时还要与教师晋职、晋级、工资资金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努力把师德师风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