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职业中学关于建立新的教育教学评价制度的通知
五台职业中学校务会结合我校实际,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要求,确定办学目标和教育教学评价工作目标。特制定新的教育教学评价制度。
1.认真组织干部、教师联系实际学习素质教育理论和有关文件。不以学年的考试分数作为对教师晋级、奖励的惟一依据。不按考试分数给学生排队或公布考试分数。
2.校长严格执行,履行职责,依法治校,做到深入实际,抓点带面,认真组织和指导教师实施素质教育。
3.认真贯彻执行《教师法》有关教师应履行义务的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职员工无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无品行不良和违法、违纪问题。
4.认真执行中小学教职员工聘任制有关文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使教职员工积极性得到发挥。
5.各科室有提高教师素质的计划、措施、制度,能认真落实,取得实效。加强对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培养,成效明显。
6.加强学籍管理,严格依法控制学生辍学。
7.把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寓德育于各科教学及各项工作之中,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8.健全德育工作管理系统,注重常规管理。加强和改进班主任、团队工作和政治课教学。加强和改进班主任、团委工作和思想品德课教学。建立和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
9.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教学大纲,有计划地开展教研活动,加强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课堂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优秀课达到20%以上。
10.重视心理健康教育,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开展心理咨询或心理辅导活动。
11.要求绝大多数学生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达到教学大纲要求,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2.要求绝大多数学生初步掌握锻炼身体的基础知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13.要求绝大多数学生具有自尊、自信、合作、勇于克服困难和不怕挫折等个性品质;具有一定的创造精神,适应社会能力,自我教育能力。要求绝大多数学生具有初步的审美能力,有一项兴趣爱好或特长。
五台县职业中学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