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职业中学实习实训教学考核制度
在实训教学中,系统地、正确地考核与评定学生的学训成绩,是实训教学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实训考核制度,可以在教师、学生和教育管理三个方面起到反馈作用,有利于促进、巩固教学效果和总结实习教学经验,是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的重要方法之一。
一、考核的内容
(一)考核学生对本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技巧理解和运用的程度;
(二)考核学生遵守工艺规程、安全文明生产、实习劳动态度等职业道德的情况;
(三)考核学生利用专业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考核的原则
(一)实训指导教师应当坚持经常地、有计划地对实习进行考核,这样才能及时的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调整和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
(二)考核必须采取客观的、统一的标准,防止对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完成的工作采取主观的、偶然的和任意的评定。
(三)教师评定学生的成绩应当是公正的、准确的,能够真实地反映学生的知识、技能和技巧的实际水平,保持成绩的真实性和严肃性。要公开评分标准和每一个学生的实习课题成绩,使成绩成为鼓舞学生努力学习的积极因素,让学生知道为什么会得到这个成绩,今后应如何发扬优点,克服缺点。
(四)实训教师在技能考核中可结合口头答辩,以考核一些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在本校无法实施的方法。
三、实习成绩的评定
1、实习成绩的评定。由指导教师负责评定学生实习成绩。考核成绩由综合测评成绩和技能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综合测评成绩按学生对实习的出勤、实际表现、遵守规章情况和劳动态度评定;成绩占总成绩30%。技能考核成绩按学生的实习日记、实习作业、实习报告和实习操作考试成绩评定。具体如机械专业指工件能否按时完成、完成质量等;计算机及其他专业指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实习报告填写等。成绩占总成绩70%。考核成绩按优(90分以上)、良(80分以上)、中(70分以上)、及格(60分以上)、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评定。
2、实习成绩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成绩以“不及格”论。
(1)无故缺勤累计超过1/3者;
(2)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
(3)实习业务工作发生重大错误者;
(4)不服从组织分配,违法乱纪者;
3、凡实习实训成绩低于60分的,均应进行补考。阶段性补考不及格者,不得参加技能鉴定。
4、实训指导教师在实习实训结束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将实习实训成绩汇总表与其他资料一道交到教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