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
文化传媒类专业职业技能考试大纲
(试行)
根据高等院校人才选拔需要和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实际,参照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文化传媒类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文化传媒类专业职业技能考试大纲。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一)知识要求
1.掌握文化传媒类相关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念、原理。
2.理解和掌握本专业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巧。
3.会分析本专业的基本案例,初步建立解决问题的思维框架。
(二)能力要求
1.掌握和了解专业基础知识及基本技术技能。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和协调合作能力。
3.严格执行工作作业规范、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保持工作环境整齐、清洁,文明生产。
4.有岗位工作的职业技巧,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和合作态度。
5.着装整洁,职业语态语言得体,懂得礼节礼仪的运用。
二、考试范围与要点
根据生源专业划分为A、B、C三个“专业群”分别进行考试,其中A类社会文化类专业群涵盖社会文化艺术、播音与节目主持、办公室文员、文秘、公关礼仪等5个专业;B类影视制作类专业群涵盖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像与影视技术、动漫游戏、网页平面设计、数字影像技术等5个专业;C类计算机速录专业。
(一)考试范围
职业技能考试分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两部分。
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查考生理解和掌握文化传媒类行业有关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水平。
基本技能主要考查学生专业技能应用的基础能力和基本操作能力。考生根据所学专业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群参加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考试。
(二)考试要点
第一部分 专业基础知识
1.A、B类专业群专业基础知识《公共艺术》
《公共艺术》是中等职业学校文化传媒类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公共基础课。本课程的任务是:通过艺术作品赏析和艺术实践活动,使学生了解或掌握不同艺术门类的基本知识、技能和原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丰富学生人文素养与精神世界,培养学生艺术欣赏能力,提高学生文化品位和审美素质,培育学生职业素养、创新能力与合作意识。
在遵循《公共艺术》课程设定原则的基础上,考试的重点和目的在于对学生基础知识与技能方法掌握程度的考核;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参与程度及合作能力的考核;对学生的艺术感受能力、表现能力及评价能力等综合素养的考核。
2. C类计算机速录专业专业基础知识
参照信息技术类E类专业群专业基础知识。
第二部分 专业基本技能操作
A类社会文化类专业群
(涵盖社会文化艺术、播音与节目主持、办公室文员、文秘、公关礼仪专业)
以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查。通过现场专业特长展示,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仪表礼仪、态势语言等应用能力;通过现场问答,考查考生对社会文化类专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与修养、服务规程与服务质量、语言技能、应变技能、卫生常识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同时考查在服务中应用相关知识的能力。
B类影视制作类专业群
(涵盖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像与影视技术、动漫游戏、网页平面设计、数字影像技术专业)
操作测试,重点考查学生镜头剪辑的一般规律、视频和音频的基础知识、掌握素材导入和编辑的基本方法、添加视频转场和视频特效的方法、掌握添加字幕的方法、视频滤镜的使用方法、音频添加和编辑的方法,掌握转场、声画组合的技巧。Edius、Adobe Premiere非线编辑软件的熟练应用。重点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与实践操作的了解与掌握能力。
C类计算机速录专业
操作内容: 参照信息技术类E类专业群测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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