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法律事务 人才培养方案

法律事务 人才培养方案

2024年03月07日 17:56:09 访问量:3

 

 

五台县职业中学校

 

 

 

 

 

 

法律事务

人才培养方案

 

 

 

 

 

 

 

 

 

 


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

专业名称:法律事务     

专业代码:780401

专业方向:律师助理

    二、入学要求

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三、基本学制

3年

四、职业面向

就业岗位适用范围为:辩护、代理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

表1  职业领域

 

   专业方向

就业岗位

主要业务工作

律师助理

 

律师事务所

从事案件登记、协助调查取证、法律文书、案卷整理与保管、接待来访、负责律师与客户日常沟通

5、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

(1)培养目标

律师助理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实用性法律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能,初步掌握法学基本理论了解律师各项业务的内容及工作程序,能完成律师业务中的各项辅助性工作,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人才。

(二)培养规格

     1.职业素养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精神;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态度、思想品德、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文化修养、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协调能力具有社会公德、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体魄;

(6)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业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

(7)具备必要的人文素养和法律职业伦理品质;

(8)具有比较扎实的外语、美术、计算机知识及较强的应用能力;

    (9)具有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创新精神,勇于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10)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明确的职业理想,积极进取,勤奋工作;

(11)具有通过不同的途径获取信息的能力;

(12)具有较好的社会科学基础和人文科学基础

     2.专业知识和技能

(1)掌握法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在律师助理工作岗位熟练开展各项法律业务的扎实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

    (2)比较系统掌握法学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能力及较强的社会协作能力;

(4)掌握我国司法、法律服务的常规业务和规范;

(5)掌握计算机及应用软件的操作技能,掌握外语的应用及交际技能;

(6)掌握法学专业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应用技巧,具备必要的人文素养;

(7)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动态和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趋势;

(8)具备法律职业伦理品质,具有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9)具有较宽的知识面以及向专业知识深度和广度发展的基本能力;

(10)具有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等;

(11)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法律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运用法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具备较扎实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和公文处理能力;具备一定的自学能力。
  六、课程设置及要求

 

公共基础课

德育、语文、历史、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艺术

 

专业核心课

 

司法文书、刑法基础理论与实务、民法基础理论与实务、行政法基础理论与实务、中国刑事诉讼法、中国民事诉讼法、法学基础理论与应用

专业技能课

物权法、逻辑学、宪法基础理论与实务、合同法、婚姻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

选修课

办公自动化设备、多媒体技术应用、物理、化学

律师助理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

公共基础课包括德育课、历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和美术)、历史课。

专业课包括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技能课,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教学的重要内容,含校内校外实训、顶岗实习等多种形式。

课程设置中开设选修课,其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不少于10%

1、公共基础课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目标、主要内容和教学要求

参考课时

1

职业生涯规划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职业生涯规划教学大纲》开设,使学生掌握职业生涯规划的基础知识和方法,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及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创业观、成才观,形成职业生涯规划的能力,提高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做好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就业创业的准备。

36

2

职业道德与法律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大纲》开设,帮助学生了解职业道德的基本作用和规范,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习惯,掌握与日常生活和职业活动相关的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成为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

36

3

经济政治与社会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经济政治与社会教学大纲》开设,并注重培养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等相关知识,提高政治素质和辨析社会现象、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36

4

哲学与人生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哲学与人生教学大纲》开设,并注重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人生发展过程中重要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进行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形成健康向上的人生态度和思想基础。

36

5

语文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学大纲》开设,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培养语文应用的能力,为综合职业能力的形成以及继续学习奠定基础。

288

6

数学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数学教学大纲》开设,使学生掌握必要的数学基础知识,具备必需的相关技能和能力,为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专业技能,继续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180

7

英语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英语教学大纲》开设,使学生进一步学习英语基础知识,培养学生听,说,读,写能力,提高学生在日常生活和职业场景中的语言应用能力。

180

8

计算机应用基础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学大纲》开设,使学生掌握必备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应用计算机解决工作与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初步具有应用计算机学习的能力,为其职业生涯发展和终身学习奠定基础,全面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

72

9

体育与健康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开设,并注重培养学生参与,促进增强体能、体育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提高社会适应和职业素养在本专业中的应用能力。

180

10

艺术

通过艺术作品赏析和艺术实践活动,使学生了解或掌握不同艺术门类的基本知识、技能和原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丰富学生人文素养与精神世界,培养学生艺术欣赏能力,提高学生文化品位和审美素质,培育学生职业素养、创新能力与合作意识.

36

11

历史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历史教学大纲》开设,了解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的发展线索;了解重要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和历史现象;理解重要的历史概念;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了解社会发展规律,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思想,提高学生的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思想。

36

     2.专业基础课

1)专业核心课

序号

课程名称

       主要教学内容和要求

参考课时

  1

司法文书

    主要讲授公安、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律师代诉、代诉中最常用三十多种司法文书和诉讼文书让学生掌握这些文书的基本写法,并提高他们熟练文字表达能力。

   144

2

刑法基础理论与应用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构成,排除犯罪性行为,犯罪停止形态,共同犯罪形态,单位犯罪形态,罪数形态,刑罚,刑罚的体系和种类,刑罚裁量制度,刑罚执行,刑罚消灭。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144

3

民法基础理论与应用

    主要讲授民法概念,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法权利客体的种类,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期限、时效,物权,所有权、共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债的移转和消灭。合同的订立,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责任,各种合同。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继承权概述,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遗产的处理。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各种侵害财产权、人身权的行为,共同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侵权责任。

144

4

行政法基础理论与应用

    主要讲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的组织,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证据,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判决、裁定与决定,涉外行政诉讼。

144

5

中国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概述;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诉讼参与人;管辖;回避;辩护;刑事诉讼代理;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期间、送达;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审判概述;一审程序;自诉案件的提起和审判;简易程序;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

144

6

中国民事诉讼法

    主要讲授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审判权。诉和诉权,民事诉讼基本制度,管辖,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证据,期间、送达,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诉讼费用,强制措施,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判决、裁定与决定,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涉外程序,涉外仲裁,司法协助,执行程序。

144

7

法学基础理论与应用

    主要讲授了法理学产生和发展的一般原理及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重点阐述了法的价值、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等。通过学习,使中职生系统掌握我国法理学的基本概念、一般原理、基本理论,初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为学习法律专业其他课程奠定基础,培养中职生运用所学到的基础理论知识分析、理解、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144

2)专业技能课

序号

课程名称

主要教学内容和要求

参考学时

 

 

 

 

 

 

1

 

 

 

 

 

 

 

  物权法

     本课程主要讲授物权的意义、物权的客体及种类、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变动、所有权概述、不动产所有权(包括土地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动产相邻关系)、动产所有权、共有、用益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及非典型担保)、占有等内容。通过对这些内容的讲授,使学生理解并掌握物权法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尤其要掌握在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四个方面的法律制度,能运用这些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108

 

 

 

 

 

 

2

 

 

 

 

 

 

  逻辑学

    内容主要包括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命题逻辑,主要包括复合命题、复合命题推理、重言式及其判定方法、自然推理系统等;第二部分为词项逻辑,主要包括词项、直言命题、直言命题的直接推理、三段论等;第三部分为归纳逻辑,主要包括简单枚举法、求因果五法、类别推理、溯因推理等;第四部分为涉法思维活动的特殊逻辑,主要包括侦查逻辑、法律规范逻辑、法律论辩逻辑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逻辑学的基础知识,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为更好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工作奠定基础。

 

 

 

 

 

 

   72

 

3

 

宪法基础理论与应用

    主要讲授宪法基本理论,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宪法的实施等。

 

144

 

 

 

4

 

 

 

劳动法

    合同法是有关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合同及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合同的终止,违约责任和合同的解释。

 

 

 

  72

 

 

 

5

 

 

 

中国婚姻法

    婚姻法教学内容分为五个模块。具体包括基本理论模块、婚姻模块、家庭模块、婚姻家庭解体模块、求助模块。要求学生比较系统地理解和掌握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并能够在实践中灵活地运用,分析和处理有关婚姻家庭纠纷等事务问题。

 

 

 

   72

 

 

 

 

 

6

 

 

 

 

 

经济法

    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地位和本质,经济法的体系和渊源,经济法律关系。公司法律制度,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证券法,票据法,房地产法律制度,计划法和统计法,固定资产投资法律制度,自然资源法律制度,税法,金融法,价格法,会计法和审计法,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社会保险的基本法律制度。

 

 

 

 

 

   72

 

 

 

 

 

  7

 

 

 

 

 

 

知识产权法

    主要内容包括导论、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五个部分组成。它系统地介绍了知识产权法学的基本原理,以及现行有效的主要知识产权国内法和国际公约。既有较强的理论性,又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要使学生较全面地掌握知识产权法的一般原理和主要内容,同时要求学生深刻领会并全面掌握现行主要知识产权法的内容,并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知识产权法实务中的一般问题,为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学专门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72

8

合同法

该课程以讲授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和制度为核心内容,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既注重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全面性,又注重合同法具体制度及其实际应用的讲解,使学生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并能在实践中灵活应用,分析和处理各种合同实务问题。

 

 

 

72

(3)综合实训

综合实训以每个技能方向为指导,在每个技能方向学习结束后,直接随课堂进行实训课程。

(4)顶岗实习

    安排在第三学年最后一个学期(第6学期)进行。

在顶岗实习开始之前,为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实施,应进行学生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规纪律教育,应进行企业文化灌输,使学生尽快融人企业,必须进行顶岗实习动员工作,并签订实习单位、学生和学校的三方协议。

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要加强与实习单位教师的联系与沟通,加强学生的实习辅导,要通过电话、网络和到现场进行指导。

    学校要定期到实习单位了解学生情况,倾听用人单位对实习学生和学校教学的意见,以便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改革学校教学工作。

   七、教学进程整体安排

1、基本要求

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累计假期12周。周学时一般为28-30学时。顶岗实习按每周30小时(1小时折合1学时)安排,3年总学时数为30003300

也可以实行学分制,一般1618学时为1学分,3年总学分不得少于170。军训、社会实践、生产劳动、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活动以1周为1学分,共5学分。公共基础课学时约占总学时的1/3,专业课学时约占总学时的1/2,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行业企业认知实习应安排在第一学年。

2、教学时间安排建议

表2  教学时间分配表(按周分配)

学年

学期

入学教育军训

课程 教学

公益 劳动

专业技 能实训

顶岗 实习

机动

寒暑假

成绩 考核

毕业 教育

合计

1

提前2

18

1

2

 

1

4

1

 

27

2

 

18

1

2

 

1

8

1

 

31

3

 

18

1

2

 

1

4

1

 

27

4

 

18

1

2

 

1

8

1

 

31

5

 

18

1

 

4

 

4

1

 

28

6

 

 

 

 

4

 

8

 

1

13

总汁

 

2

90

5

8

8

4

36

5

1

157

3、教学学时比例

表3  教学学时比例

项目

学时数

百分比(%)

公共必修课程

1170

35

专业课程

1696

50

选修课程

500

15

总计

3366

100

4、学年制教学方案

表4  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 

类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各学期周数、学时分配

考试

学期

考查学期

18周

18周

18周

18周

18周

18周

1

职业生涯规划

2

36

2

 

 

 

 

1

 

2

职业道德与法律

2

36

 

2

 

 

 

2

 

3

经济政治与社会

2

36

 

 

2

 

 

 

3

4

哲学与人生

2

36

 

 

 

2

 

 

4

5

历史

2

36

1

1

1

1

 

 

1--4

6

语文

16

288

4

4

4

4

 

2

1、3、4

7

数学

10

180

2

2

2

2

 

2

1、3、4

8

英语

10

180

2

2

2

2

 

 

1--4

9

计算机应用基础

4

72

2

2

 

 

 

 

1--2

10

体育与健康

10

180

2

2

2

2

2

 

1--5

11

艺术

2

36

 

 

 

 

2

 

5

专业基础课

专业核心课

12

中国刑事诉讼法

8

144

2

2

 

 

 

2

1

13

刑法基础理论与应用

8

144

 

 

4

4

 

4

3

14

民法基础理论与应用

8

144

4

4

 

 

 

2

1

15

法学基础与应用

8

144

4

4

 

 

 

2

1

16

司法文书

8

144

4

4

 

 

 

 

2

17

行政法基础理论与应用

8

144

 

 

 

4

4

5

4

18

中国民事诉讼法

8

144

 

 

4

4

 

4

3

专业技能课

19

合同法

4

72

 

2

2

 

 

 

2--3

20

经济法

4

72

 

2

2

 

 

3

2

21

知识产权法

4

72

 

 

 

 

4

 

5

22

中国婚姻法

4

72

 

 

 

 

4

 

5

 

23

劳动法

4

72

 

 

 

 

4

5

 

24

逻辑学

4

72

 

 

 

 

4

 

5

25

宪法基础理论与应用

8

144

 

 

 

4

4

5

4

26

物权法

6

108

 

 

 

 

4

5

 

选修课

 

27

办公自动化设备

6

108

1

 

 

 

 

 

1

28

多媒体技术应用

6

108

 

1

 

 

 

 

2

29

物理

6

108

 

 

1

 

 

 

3

30

化学

6

108

 

 

 

1

 

 

4

 

顶岗实习

30

540

 

 

 

 

 

 

 

 

入学教育、军训

2

36

 

 

 

 

 

 

 

 

毕业教育

1

18

 

 

 

 

 

 

 

 

周学时数

 

 

30

30

30

30

32

 

 

 

总合计

136

3366

 

 

 

 

 

 

 

 

5、教学评价

第一,过程性评价。

(1)出勤

全勤满分,缺勤根据学期课程课时数量制订细则。如缺勤1次扣1分或2分,迟到早退1次扣1分。出勤分扣完为止。如出勤次数超过全学期上课次数的1/3,取消期末考试资格。

(2)课后作业

每学期至少全部学生作业批阅5次,每次作业批改按A、B、C三个等级评价。5次作业中5A为满分,有一个B扣1分,有一个C分扣1.5分。

(3)课堂提问和讨论(包括课堂表现、实训过程表现)

每学期老师对每个同学至少记录3次,用A、B、C标记。全A满分,有一个B扣1分,有一个C扣2分。

(4)课堂训练

结合课程内容,有技能、任务等单项实训项目的,或撰写相关分析报告等内容。每学期课堂训练不少于3次,以3次为例,每次报告按百分制赋分。3次平均分×权重即为该项目评价分值。

(5)课程类型不同,结合课程性质和教学规律可进行具体设计。

第二,结果性评价。

(1)理论考试

应结合课程性质、课堂内容和本专业职业资格证考试要求提出考试题型和各种题型的比重,包括名词解释、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情景分析、计算题、小论文、作文等,进行百分制考核。

(2)实践考核

所有实践考核以任务或项目为依托,以完成任务的过程和成果为考核依据。如对实践过程的表现与贡献,实践成果等进行考核,并要有老师评价、学生互评、学生自评等方式。可从知识运用、能力提升、素质培养、成果展示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3)顶岗实习的考核

本专业应成立由兼职指导教师、专业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的考核组,结合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单位综合评价鉴定等多层次多方面的评价。主要对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人际沟通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解决实际工作中问题能力和完成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结合专业设计详细的顶岗实习考核方案。

八、实施保障

(一)、师资队伍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专业教师学历职称结构应合理,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建立“双师型”专业教师团队,其中“双师型”教师应不低于30%;应有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带头人。

专任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和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良好的师德,关注学生发展,熟悉教学规律,具备终身学习能力和教学改革意识。

专业技能课教师应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熟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工作流程,具备教学设计和实施课程教学能力。

专任教师应主动前往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进行相应的专业实践,每年的专业实践期不少于一个月。

(二)教学实施

本专业应配备校内实训实习室和校外实训基地。

    校内实训基地是本专业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的重要教学场所,在今后的课程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律师助理的校内实训基地目前主要就是模拟法庭。

校外教学实践基地是为学生开展职业实践活动,进行专业技能训练的重要教学场所。法律事务专业的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将在主管部门的帮助下,与实践部门采取协议合作指导的方式,选择本地区的一些区、县、市法院、检察院及律师事务所与之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利用实践部门较充足的社会资源,实行资源共享。拟由实践部门指派理论知识素养较高,业务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作为指导教师,具体指导学校学生的实习工作。

(三)、教学资源

1.教学资料

1图书资料

专业图书资料基本上能满足师生借阅需要。在校图书馆藏书中,本专业图书一般不少于600册,期刊 10 ,并建有电子阅览室。

2交流资料

有一定数量的国内外学术交流资料;有一定数量的校际学术、教学研究交流资料资料。

2.学文件

1国家或省、市(地)政府教育部门或相关行业部门颁布的指导性教学文件。

2学校有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考核标准、实验实习计划、实验实习要求等。

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随社会和科技的发展、专业改革与课程整合情况可适当调整。

(四)、教学方法

    专业教学特色:以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应用能力为中心,通过模拟法庭、专业辩论、速记速录、项目小组、法律协会、法律援助等多种渠道或形式实施专业教学,实践性教学的比重应超过专业课程教学课时的15%。

    专业实践特色:应充分实现“工学结合”的专业实践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与有关政府、法院、街道、社区等开展校企合作、行业合作,学生通过“法律协会”或“法律援助站”定期到社区以及其他街道等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帮助弱势群体,实现思想道德品质与专业素质的双重锻炼。

(五)学习评价

1、考核方法

(1)理论考核:由学校命题统一考试。

    (2)技能考核:由学校鉴定站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时间

    每学期期末集中进行该学期所学课程的理论考核,各门课程的技能考核可根据教学进度和生产季节安排。理论考核不合格者,一般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三周内补考,最后一学期各门课程的补考均在期末完成。若补考还不合格,毕业时安排最后一次补考。技能考核不合格者,可在同一学期再组织一次考核,也可在下一学期再次组织考核。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均须合格,才能通过该门课程的考核。

(六)质量管理

①专业教学周例会

每周召开一次本专业教学例会制度,教学例会负责布置教学工作,及时通报和研究处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本专业教学有序进行,负责传达学校有关精神,落实学校有关任务。

②教师相互听课

专业老师要相互听课,及时了解教学情况,倾听师生意见,发现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保证教学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教师通过互相听课,可以切磋教学技艺,相互提升教师水平,每位老师每学年必须相互听课10次以上。并详细登记听课记录表相关内容。

③学生评教

每学期中,以专业为单位,选取部分学生、课代表和学生干部,举行学期座谈会,给学生以畅通的反馈本专业的教学管理,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使本专业的管理和教学更加贴近学生、贴近实际。学生可随时应用多种手段反馈信息。

建立信息员周反馈机制,本专业每个班选举一位信息员,将每位老师每节课上课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将学生意见及时反馈,每周定期上交反馈信息表。

每学期期末,以班为单位,给每位代课老师填写代课老师评分表,并及时发现并纠正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④教学检查

一个学期中,本专业安排不少于3次的集中教学检查。教学情况的检查工作贯穿始终,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注意归纳分析和总结经验,以指导工作、不断提高管理者在日常教学检查中的预见问题、解决困难的能力。

    毕业要求

1、成绩要求:学生的成绩评价可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运用试卷考试进行理论知识评价,检测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应用水平;每门专业课的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才为合格。

2、技能要求:了解律师各项业务的内容及工作程序,能完成律师业务中的各项辅助性工作,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考证要求:学生毕业时应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初级证书、相应的职业资格中级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

 

 

 

 

 

 

 

编辑:石建清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五台县职业中学校 特此声明。